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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直各有关单位:
《朔州市平鲁区2021年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》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1年9月16日
平鲁区2021年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
为贯彻落实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晋政办发〔2021〕1号)消费券发放和《朔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县区数字消费券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朔商函〔2021〕125号)有关要求,切实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,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,促进消费回暖,惠及人民群众。现制定《朔州市平鲁区2021年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》。
一、工作目标
平鲁区2021年消费券包括数字消费券和有形关爱消费券两种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安全、高效、普惠”原则,采取“政府补贴,商家让利,平台支持”模式,依托数字消费券和有形消费券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费券发放、商家让利暖心系列促销活动,进一步撬动线下消费,激发市场活力、释放消费潜力、加速市场回暖,带动实体商户线上线下融合发展,促进我区服务业提质增效。
二、时间安排
数字消费券发放活动于2021年9月18日—11月12日开展,分2类消费券发放;有形关爱消费券发放活动于2021年9月18日—12月18日开展,面向弱势群体按照一类消费券发放。
三、资金投入
本次消费券发放,区财政共投入466.64万元,其中数字消费券300万元,重点围绕推动零售、餐饮等领域发放消费券,激发非刚性消费需求,特别加大对家电、成品油等带动效果明显的消费品支持力度。有形关爱消费券166.64万元,关爱弱势群体欢度中秋、元旦佳节,依照我区消费市场实际进行投放,直接为我区入统和拟入统企业最低撬动1783.64万元的消费额,数字消费券拉动效应为5.39倍。具体分类如下:
1.家电数字消费券。投入60万元,惠及家电零售领域。
2.零售通用数字消费券。投入240万元,惠及成品油、住宿餐饮、超市、百货等零售领域和本地农产品。
3.有形关爱消费券。投入166.64万元,惠及“五保”、低保、残疾、建档立卡脱困户(含边缘易致贫户)、环卫一线非体制内工人等弱势群体。
四、投放平台
1.数字消费券发放由中国银联山西分公司“云闪付APP”作为合作发放平台承担消费券免费投放工作;
2.有形关爱消费券由区民政局、乡村振兴局、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逐一核实发放。
五、投放和使用范围
(一)投放范围
平鲁区常住人口及在平工作学习、观光旅游人员,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平鲁区即可申领数字消费券;由区民政局、乡村振兴局、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提供核实的“五保”、低保、残疾、建档立卡脱困户(含边缘易致贫户)、环卫一线非体制内工人等弱势群体即可申领有形关爱消费券。
(二)使用范围
参加本次活动的核销消费券的商户经营地在平鲁辖区内,并办理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登记的家电、成品油、餐饮、零售等入统企业。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限下企业积极向限上发展,有积极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意愿,且又符合入统条件并承诺11月份办理入统的企业,可向平鲁区商务局报名申请,经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核准后将纳入参加本次活动范围,核定参加活动的商户向社会公示。领取到消费券的居民,可在消费券有效期内,凭券到纳入本次活动的商户,按照消费券种类核销使用。
六、券种类及金额设定
(一)、家电数字消费券
家电数字消费券计划投放3090张,共设置3种,消费券优惠面额分别为50元、200元、500元,消费者分别消费500元、1500元和3000元时可触发消费券的使用,单笔消费仅能核销使用1张消费券。
(1)50元家电数字消费券。每满500减50元。每人每轮限领取1张票券。拟投放1500张,每轮500张,分3轮。
(2)200元家电数字消费券。满1500减200元。每人每轮限领取1张票券。拟投放900张,每轮300张,分3轮。
(3)500元家电数字消费券。满3000减500元。每人每轮限领取1张票券。拟投放690张,每轮230张,分3轮。
(二)零售通用数字消费券
零售通用数字消费券计划投放12.75万张,共设置2种,消费券优惠面额分别为10元、40元,消费者分别消费50元、200元时可触发消费券的使用,单笔消费仅能核销使用1张消费券。
(1)10元零售通用数字消费券。满50减10元。每人每轮限领取1张票券。拟投放9万张,每轮3万张,分3轮。
(2)40元零售通用消费券。满200减40元。每人每轮限领取1张票券。拟投放37500万张,每轮1.25万张,分3轮。
(三)有形关爱消费券
有形关爱消费券计划投放16664张166.64万元,共设置1种,每张消费券面额为100元,1次发放,发完为止。
平鲁区2021年消费券构成表
消费券 类型 |
发放面值(元) |
消费金额(元) |
每轮发放数量(张) |
共发轮次 (次) |
发放总量(张) |
发放总金额(万元) |
备注 |
家电 数字券 |
50 |
500 |
500 |
3 |
1500 |
60 |
家电 领域 |
200 |
1500 |
300 |
3 |
900 |
|||
500 |
3000 |
230 |
3 |
690 |
|||
零售 通用 数字券 |
10 |
50 |
30000 |
3 |
90000 |
240 |
成品油、住餐、超市、农产品领域 |
40 |
200 |
12500 |
3 |
37500 |
|||
有形暖心消费券 |
100 |
100 |
发完为止 |
1 |
16664 |
166.64 |
惠及弱势群体 |
合计 |
|
|
|
|
|
466.64 |
|
七、投放安排
(一)数字消费券投放安排
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至11月12日。首轮发券日期为9月18日,第二轮发券日期为10月2日,第三轮(末轮)发券日期为10月18日,共3轮。各轮投放时间为上午9:00,票券有效期14天,第14天21:00失效。活动最后2轮应根据票券核销情况灵活调整投放券种和数量。发放平台可配置周转金适量超发,提高财政资金的核销率,超过财政资金限额的部分由发放平台承担。
(二)有形关爱消费券投放安排
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至12月18日。于2021年9月18日开始发放,一次性发完为止。有形关爱消费券使用期限截至2021年12月18日21时,逾期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。
八、领取方式
(一)数字消费券领取方式:在“云闪付APP”首页设置专区入口,进入“礼享生活.晋情消费”活动页面,实名认证后在每轮规定时间内抢券,获券人员可在“云闪付APP”—“我的票券”中查收,确认收到消费券后即可在规定期限使用。申领者可在“礼享生活.晋情消费”活动页面查看申领攻略。
(二)有形关爱消费券领取方式:核定弱势群体按照对应部门分别到区乡村振兴局、区民政局、区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持本人身份证领取。
九、使用方法
(一)数字消费券使用方法:为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和财政资金安全使用,消费券线下实体门店使用仅限“被扫支付”方式核销。消费者出示“云闪付APP”生成的动态“付款码”,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消费券核销和支付。如果用户是通过“云闪付APP”扫描商户收款码的主扫方式,或者向收银员提供“付款码”截图,均不支持核销任何消费券。
(二)有形关爱消费券使用方法:领券弱势群体个体持有形关爱消费券和本人身份证,到指定超市购买中秋使用及生活用品,购买商品总价超出消费券面额需补足差额,消费券不准兑换现金。
十、使用规则
(1).数字消费券将根据消费需求灵活调整各券种投放节奏和投放额度。
(2).消费者获得消费券后,可在符合条件的商家进行消费以核销票券。消费者购买一件或多件商品的统一结算价格达到满减条件,即可使用相应券种的消费券进行抵扣,单笔消费仅能核销使用1张消费券。成功申领消费券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,消费券自动失效。
十一、组织机构及职责
(一)组织机构
为保障消费券活动安全、顺利、高效进行,成立平鲁区数字消费券发放活动领导小组,组成如下:
组 长:解玉婷 区政府副区长
副组长:张晓斌 区政府办公室副科长级督查专员
刘少勋 区商务局局长
成 员:区政府办、区委宣传部、区网信办、区信访局、区发改局、区公安分局、区财政局、区商务局、区民政局、区乡村振兴局、区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、区审计局、区市场监管局、区统计局分管负责人,以及支付平台方负责人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,办公室主任由刘少勋同志兼任。
(二)工作职责及要求
领导小组:全面负责活动的指挥调度、综合协调,安排整体工作并推动落实。
领导小组办公室:负责策划并拟制活动方案,综合协调有关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。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活动进展,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和领导交办的临时事务,做好活动各项服务工作。
区委宣传部:负责活动宣传,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共同参与、集中宣传、营造氛围,在公益广告位投放宣传资料,扩大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热情及知晓度。
区网信办:负责活动前后舆情监控。
区信访局:负责活动有关信访事件接待处置。
区发改局:负责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,将消费券套现、搭车涨价等不诚信行为纳入信用体系监管惩戒范围。
区公安局:负责提供全区常住人口、流动人口数据。
区财政局:负责活动所需财政资金的筹措和划拨。
区商务局:负责牵头电子消费券投放管理工作,组织实施数据统计核实、消费券资金的使用和绩效评价。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实体商户,特别是品牌商贸流通企业参与活动、让利优惠,安排参与此次活动的商户通过微信公众号、抖音号、LED电子屏开展广泛宣传,在实体店布放消费券统一受理标识。
区民政局、区乡村振兴局、区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精准提供“五保”、低保、残疾、建档立卡脱困户(含边缘易致贫户)、环卫一线非体制内工人等弱势群体名单及身份信息,负责组织到区商务局领取消费券并如实发到弱势困难群体人员。成立发券专项工作小组,专人负责,严格把关,做好登记认领签字和必要的影响资料留存工作,做到有序稳定发放,坚决杜绝虚假冒领、套现、信访等现象发生;负责做好消费券、使用方法、有效期提醒和传递温暖工作。
区审计局:负责活动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。
区市场监管局:负责活动期间诚信经营情况监督,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。
区统计局:负责提供参与活动的限上企业名单和相关统计数据。
支付平台方:严格按照合同规定,负责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技术支撑、安全保障、流量支持,商户和消费者导引、宣传推广、客服响应等,负责活动须知问答、申领使用流程、宣传物料投放等。
参加活动各商户,要制定并报送区商务局让利促销活动方案,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,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开展消费券核销工作,坚决杜绝套现、兑现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活动资格,并追究相关责任。